申请定州廉租房的地点为 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具体流程如下:
受理与审核
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
建议:
申请人应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申请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租房协议、婚姻证明等,以确保申请过程顺利。
可以先向当地的房管局或街道办事处咨询具体的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一次性完成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