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名字需要提供以下证明和材料:
申请人需要填写一份改名申请书,说明改名的原因。
如果是未成年人,需要父母或收养人代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
需提供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年满14周岁的申请人需要提供由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未成年人需要提供出生证明、父母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相关证明。
如果是因为收养关系变更姓名,需要提供收养证明。
如果申请人是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等单位的员工,需要提供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开具的准予变更的证明。
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如果在学校就读,可能需要提供学校证明。
根据不同的改名原因,可能还需要提供医院证明、村委会或居委会证明等辅助材料。
在准备好上述材料后,申请人需要到户口本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改名手续,并现场填写《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
建议:
在准备改名字的材料时,确保所有文件都是最新的,并且按照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可以先咨询当地的派出所或户籍登记机关,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