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定责标准主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规,具体标准如下:
由该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根据各自过错的作用和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或次要责任。
属于交通意外事故,各方无责任。
故意造成事故的一方,他方无责任。
逃逸行为:逃逸方承担全部责任,但有证据证明他方也有过错的,可减轻责任。
故意破坏现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这些标准确保了交通事故责任的公正和合理划分,为事故处理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在实际操作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详细调查取证,最终确定各方当事人的责任比例和承担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