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写分居材料时,应当注意以下要点:
双方姓名、年龄、民族、住址、身份证号。
结婚时间、是否有子女。
详细说明分居的原因,使用客观、冷静的语言。
描述婚姻现状,包括感情不和等。
明确分居开始和结束的时间。
规定分居期间的居住地点。
约定双方在此期间不履行夫妻生活义务。
分居期间各方取得的收入和财物归各自所有,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规定一方对外负有债务时,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双方当事人签字并注明具体日期。
如有需要,可请律师见证并公证。
可以引用《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等相关法律条文。
确保所有信息准确无误,并且文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确认,以增加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