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资纳税的计算方法如下:
从税前收入中扣除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用税前收入减去五险一金后的余额,再减去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目前为5000元)。
根据计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查找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然后计算应纳税额。
最后,用应发工资减去个人所得税(即应纳税额),得到实发工资。
具体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下:
起征点
:5000元/月税率 不超过3500元的部分,税率为3% 超过35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 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 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 超过8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45% 速算扣除数
3500元(起征点)
210元
1410元
2660元
2755元
5505元
13505元
示例计算
假设某人的税前工资为10000元,扣除五险一金后剩余8000元,则:
应纳税所得额 = 8000元 - 5000元 = 30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 = 3000元 × 10% - 210元 = 27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