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的法律规定,公司应当在股东会作出分配利润决议之日起 六个月内完成利润分配。这一规定旨在保护小股东的权益,确保他们能够及时获得分红。
具体来说,新《公司法》第212条规定:股东会作出分配利润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六个月内进行分配。这意味着,董事会在决议作出后的六个月内必须完成利润分配计划,且这一期限是法定的,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不能延长该期限。
此外,如果股东会决议中没有明确载明分配时间,那么公司应当在决议作出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利润分配。
综上所述,公司必须在股东会作出利润分配决议后的 六个月内完成分配,除非决议中明确了其他时间,或者公司章程中另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