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国际专利主要有两种途径:巴黎公约途径和PCT(专利合作条约)途径。
巴黎公约途径
申请人需要在一个国家提交专利申请,并获取申请日。
在获得申请日后,申请人享有12个月(发明或实用新型)或6个月(外观设计)的优先权期限。
在优先权期限内,申请人可以直接向希望获得专利授权的国家提交专利申请,并声明优先权。
程序简单直接,等待时间较短,无需经过国际阶段,费用相对较低。
准备时间仓促,且可能面临多种语言和申请文件形式的要求,增加了申请难度和成本。
PCT途径
申请人需要先在一个国家提交专利申请,并获取申请日。
在优先权期限(发明或实用新型为12个月,外观设计不适用)内,申请人可以通过PCT途径向国际局提交国际申请,并缴纳一组费用。
国际局将对申请进行国际检索和初步审查,并提供相应的报告。
在自优先权日起30个月内,申请人可以选择进入具体国家进行专利申请,并提交必要的文件和信息。
程序规范,申请时间充裕,申请文件只需以一种语言提交,大大简化了申请流程。国际检索和初步审查有助于申请人了解专利性前景,做出更明智的决策。
费用较高,申请过程较为复杂。
申请国际专利的具体步骤
申请人以一种语言,提交一份满足PCT形式要求的国际申请,并缴纳一组费用。
由“国际检索单位(ISA)”检索可影响发明专利性的公开文献,并对发明的可专利性作出意见。
国际申请中的内容将自最早申请日起18个月届满之后尽早公之于众。
国际初步审查
(可选):经申请人要求,国际公布后(通常是在对原申请做出修改的情况下),由一国际检索单位进行附加的专利性分析。国家阶段: PCT程序完成之后,申请人开始直接向希望获得专利的国家(或地区)专利局寻求专利授予。 费用 目前平均每向一个国家申请专利除需要支付4000~5000美元,若以5个国家计算约需准备2万~2.5万美元。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二十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报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保密审查。保密审查的程序、期限等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执行。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提出专利国际申请。申请人提出专利国际申请的,应当遵守前款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本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处理专利国际申请。对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申请专利的,不授予专利权。 建议 选择合适的途径
充分准备:确保申请文件符合要求,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费用。
专业咨询:考虑委托专业的专利代理机构,以确保申请过程顺利进行并提高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