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单位需要补偿的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及住院服务标准的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根据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具体金额根据本人工资和伤残等级而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伤残等级为五级和六级且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本人工资的70%和60%的伤残津贴。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
伤残等级为五至十级且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以解除劳动关系时该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伤残等级为五至十级且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以解除劳动关系时该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因工死亡的职工,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
因工死亡的职工,其遗属领取的供养亲属抚恤金。
因工死亡的职工,其遗属领取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工伤职工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住院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的住院伙食补助费,由职工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经批准转诊转院去外地就医所需的交通费、食宿费由职工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工伤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总结:
工伤单位需要补偿的费用包括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的项目。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包括工伤医疗费、辅助器具配置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康复性治疗费用、工伤住院治疗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的交通费、食宿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劳动能力鉴定费。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的项目包括工伤住院伙食补助、外地就医交通费及食宿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果用人单位未给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则所有费用都由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