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发行主体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政府一般仅发行债券,如国库券、财政债券、国家重点建设债券等。
地方政府可为本地公用事业的建设发行地方政府债券。
企业可以发行股票和长期企业债券来筹措长期资本,短期债券则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股份公司发行股票和债券,非股份公司的企业可以发行企业债券筹集资金。
金融机构既发行债券也发行股票。金融债券是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债券持有者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股份制金融机构发行的股票归类于一般的公司股票。
总结起来,证券发行主体包括政府及其机构、企业(公司)和金融机构,它们通过发行债券和股票来筹集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