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通常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具体支付责任如下:
如果用人单位为员工参加了工伤保险,并且员工发生工伤事故,经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或作出劳动能力鉴定后,工伤保险基金将支付以下费用:
工伤医疗费
辅助器具配置费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伤残津贴
生活护理费
丧葬补助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康复性治疗费用
工伤住院治疗伙食补助费
外地就医的交通和住宿费用等
如果用人单位未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或者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低于员工的实际收入,那么工伤赔偿中的所有费用应由用人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还需支付以下费用:
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通常不超过12个月)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用人单位负责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基金可以先行支付,但之后用人单位需要偿还这部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