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纳税的主要方式包括以下几种:
查定征收:对生产不固定、账务不健全的纳税单位,税务机关依据其生产设备、从业人员和正常条件下的生产经营情况,对其产值的应税产品查定产量和销售额,依率计征。
查验征收: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应税商品,通过查验数量,按市场一般销售单价计算其销售收入并据以征税。
定期定额征收:对营业额和所得额难以准确计算的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核定一定时期的营业额和所得税附征率,实行多税种合并征收。
自核自缴:生产经营规模较大、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准确的企业,自行计算应纳税款,自行填写、审核纳税申报表,自行缴纳税款,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申报核实缴纳:生产经营正常、财务制度基本健全、账册凭证完整、会计核算较准确的企业,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款,自行填写纳税申报表,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填开税收缴款书,纳税人按规定期限到开户银行缴纳税款。
税务机关委托某些单位或个人代为征收税款。
税务机关利用现代计算机网络技术,与银行、国库联网,进行纳税人应纳税款的划解,简化缴税手续,提高税款划解效率。
自报核缴:纳税人将已算出的应纳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经税务机关审批后,填发缴款书,由纳税单位向银行缴纳税款。
定期定额征收:对确无建账能力或账证不健全的固定业户,税务机关核定一定时期的营业额和所得税附征率,合并征收营业税或增值税和所得税。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经营情况、财务制度等因素,选择适合的纳税方式。例如,规模较小、账务不健全的企业可能更适合采用核定征收的方式,而规模较大、财务制度健全的企业则可以选择查账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