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分公司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并且需要公司加盖公章。
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营业场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
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复印件,并需要本人签字。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如果是由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进行办理的,要出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建议您提前准备好这些材料,并咨询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专业服务机构以获取更详细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