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在小厂辞职但老板不同意,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确保您的辞职信是以书面形式提交,并留有副本作为证据。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您的辞职请求,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如果投诉后问题仍未解决,您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依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用人单位的同意,但必须遵守提前通知的规定。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如未按时支付工资或提供劳动保护,您可能有权获得经济补偿。
请确保在采取任何行动前,您已收集所有必要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和辞职信等,以支持您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