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大病医疗补助的流程如下:
申请人需要填写《大病救助审批表》或《慈善救助大病患者申请表》。
向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村(居)民委员会提出大病医疗救助申请。
提交住院发票、出院小结、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正规医疗费用票据和报销结算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若为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城市三无人员、孤儿等,需提供相应的有效证件或证明。
社会困难家庭需要提供单位或居委会开具的收入证明。
村(居)民委员会接到申请后,进行调查核实,并进行民主评议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村(居)民委员会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且符合审查条件的申请人,将由救助机构发放救助款。
建议:
申请人应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便顺利通过审核。
如有疑问,可咨询当地民政部门或相关机构获取详细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