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通常有以下一些元素和组织:
村委会:包括村委会主任、村委会副主任、村委会委员等,负责村务的全面工作。
村民小组长:负责本小组的基层工作。
村民代表:在村民代表大会中代表村民发言,参与决策。
村务监督员:负责监督村委会和村干部的工作。
党支部:包括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等,负责党务工作。
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荒地、滩涂等,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外,原则上属于集体所有。
建筑物:如村委会办公地点、学校、医疗机构等。
生产设施:如农田水利设施、农机具等。
道路:包括乡村道路、通往农田和居民区的道路等。
水利设施:如灌溉系统、排水系统等。
村民住宅:包括传统的农家院落、现代的小洋楼等。
生活设施:如厨房、学校、医疗机构等。
村民活动:如节日庆典、村民大会等。
文化设施:如图书室、文化活动中心等。
这些元素和组织共同构成了村庄的基本框架,反映了村庄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