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技术咨询服务可以免征增值税。申请免征增值税时,需持经认定登记的技术转让、开发的书面合同等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查。
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发生境内技术转让,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时应提供省级以上科技部门出具的技术合同登记证明。
委托开发和合作开发项目的合同经认定登记后,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
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需要提交相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收减免备案。
残疾、孤老、烈属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需要提交《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包括初级农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等。
小微企业增值税减按1%征收政策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
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创业投资企业可以享受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并且可以按投资于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年度综合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进行汇算清缴的,或者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可以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包括贫困人员、失业人员、退伍军人等,企业需与这些重点群体人员签订至少一年的劳动合同,并为这些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每位员工最多可享受36个月的税收优惠。
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未超过36,993元的,按36,993元征收标准计征残保金;未超过的,可按其上年度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征残保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