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制作行贿笔录时,应当遵循以下步骤和注意事项:
记录基本情况:包括犯罪嫌疑人的姓名、曾用名、化名、年龄或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文化程度、现住址、工作单位、职务与职业、家庭情况、社会经历、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分等。
告知权利义务:向犯罪嫌疑人出示《被调查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并告知其未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情况下,还应出具《讯问通知书》。
确认拘留或逮捕原因:询问犯罪嫌疑人是否知道为什么被拘留或被逮捕。
不再询问基本情况:除第一次讯问外,后续系列讯问可不再问基本情况,直接进行第二部分讯问内容。
讯问过程记录:详细记录讯问的全部过程,包括提问、回答和在场人的情况。记录人应准确记载讯问人的提问,并根据提问的中心问题,全面准确地记载犯罪嫌疑人的供辩。特别要关注犯罪的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手段、起因、后果、证据、涉及的人和事等关键情节。
无罪辩解记录:如果犯罪嫌疑人进行无罪辩解,要详细记录其陈述的理由和依据。
认罪态度记录:准确记录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
两名以上办案人员:讯问应当两名以上办案人员在场,通过问答的方式,确保讯问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性。
如实回答: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权拒绝回答。
如实记载:讯问笔录应当如实记载提问、回答和其他在场人的情况,不得有任何隐瞒或篡改。
签字确认:讯问结束后,办案人员应在笔录上签字,确认笔录的真实性。
通过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可以确保行贿笔录的准确性和合法性,为法院审理案件提供可靠的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