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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终结信访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06:47:41    

信访终结是指 同一事项同一诉求,在经过有权处理单位依次作出处理、复查、复核意见,或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申请复查或复核的情况下,当事人再次信访的,不再受理。这是《信访工作条例》中规定的普通信访事项的终结情形。

具体而言,信访终结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程序终结:

根据《信访工作条例》,对于同一信访事项,需要按照法定程序,经过三级行政机关(如乡镇、县、市)依次作出处理意见、复查意见、复核意见。如果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仍持异议,并以相同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将不再予以受理。这种情况通常被称为“信访行政程序三级终结”。

实体终结:

当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中合理诉求已得到妥善解决、无理诉求的政策解释和思想教育已到位、对信访人的生活困难已提供相应帮助、违法行为已依法进行了处理,并且已有复核意见或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申请复查、复核,即可认定该信访事项已经实体终结。信访事项的办理以事项得到妥善化解、信访人息诉息访为最终目标,即在程序上和事实上实现“双终结”。

不再受理:

对于已经终结的信访事项,如果信访人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将不再受理。这旨在防止重复信访和“终而不结”的现象发生。

需要注意的是,信访终结并不意味着终结信访人的信访权益,而只是针对具体信访事项的处理。信访人如果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通过其他合法途径继续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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