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的户口迁移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进行:
夫妻双方的身份证
结婚证
女方的户口簿
男方的户口簿(如果户口不同省)
计生证明(部分地区需要)
房产证(部分地区需要)
携带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开具“户籍证明”。
携带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和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
审批通过后,根据当地公安局的规定,可以选择网上迁移或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
如果需要女方户口迁出,则到女方户籍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
携带男方的户口簿和女方的户口迁移证,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女方在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请注意,以上步骤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的户籍管理部门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另外,请确保所有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以免影响迁移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