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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带什么手续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02:41:11    

办理公租房需要准备以下手续和材料: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或户口所在地社区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未成年家庭成员的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复印件(验原件)

婚姻证明,包括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离婚判决书。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车的提供购车发票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不含未成年子女)《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和《个人参保缴费明细》

非西安市户籍的主申请人居住证复印件(验原件);西安市五区二县户籍的主申请人,需提供在本市城六区工作的相关证明,即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半年以上的证明、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1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持有本市营业执照和税务部门1年以上的完税证明、连续从事个体生产经营1年以上。

收入、财产状况证明,如银行对账单、单位的原始工资册、储蓄存款凭证等。

住房状况证明,如公房租赁凭证、房屋产权证、正式房屋销售合同或其他可证明房屋权属及面积的凭证、房屋租赁合同等。

其他相关证明,如社会保障卡、银行代扣(退)公租房诚信保证金委托书、诚信金账户的银行存折或借记卡复印件、银行出具的对账单或账户证明书等。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材料,并按照规定程序到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申请或向房管局提出申请。工作人员受理初审后,会出具《备案回执》,并提交市主管部门终审。等待审核批示期间,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接收进一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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