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转非户口的办理流程如下:
申请人需到拟落户地的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派出所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并提出意见报分(县)局。
分(县)局自收到派出所上报的审批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派遣报到证》(复印件)
市人才交流中心、市劳动部门或市教育局出具的《入户证明》
《户口迁移证》(回原籍入户者需原户口本或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居民身份证》(如在院校未领证者,需有院校的相应证明;如遗失证者,需办理报失手续)
在本市就业的毕业生,需提供接收单位的证明及入户《户口籍》
建议提前向当地的公安局户籍管理科咨询,以获取最准确的政策要求和所需材料,确保办理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