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户口办理准生证的流程如下:
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夫妻双方初婚、初育、未领养、单位/居委会证明。
怀孕的医院诊断证明。
1寸免冠照片1张。
到女方存档单位(无档案人员到其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领取《生育服务证》。
双方存档单位在《生育服务证》第3页注明双方申请人婚姻、生育情况并盖章。
由女方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计生部门进行核准办证。
女方到指定地点去检查,开怀孕化验单或诊断证明。
双方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
女方户籍所在地乡人民政府、街道办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并盖章,交由当事人保存。
在社区服务中心或划片医院,拿好准生证等其他办证材料,说明来意,直接领取母婴健康手册。
网上登记(可选):
登录“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系统”(网址://syz.bjchfp.gov.cn)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生育登记。
需要领取《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单》的,可在3个工作日后登录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或到一方户籍地社区村(居)、乡镇(街道)服务窗口打印。
现场登记(可选):
持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到一方户籍地社区村(居)或乡镇(街道)填写《北京市生育登记信息采集表》后办理生育登记。
子女已出生的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建议提前电话咨询相关单位,准备好所有材料,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