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退工合同(通常称为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的原因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是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表达。
劳动合同明确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这既是对合同主体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有助于提高双方履行合同的自觉性,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因为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有利于稳定劳动关系。
通过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可以明确双方在劳动关系终止后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资、福利、社保、保密条款等方面的内容,避免后续纠纷。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是一种法律行为,可以记录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为可能出现的劳动争议提供证据。
离职要签解除劳动关系协议,是合法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只有一个,即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
对于劳动者而言,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可以确保其在离职后的权益得到保障,避免原任职单位在离职后“秋后算账”。
综上所述,签退工合同有助于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劳动争议,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并作为法律行为的记录,为可能出现的争议提供证据。因此,在解除劳动合同时,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是非常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