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文书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由公安机关出具,用于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
人民检察院在审查公安机关提交的提请批准逮捕书后,若认为符合逮捕条件,将作出的批准逮捕决定。
人民检察院在决定逮捕后,通知犯罪嫌疑人家属或相关单位关于逮捕的相关事项。
这些文书在格式上有一定的要求,包括标题、编号、送达机关名称、案件来源、审查意见、法律根据和决定事项等,并且通常需要加盖相应的印章以证明其法律效力。
2025-03-19 18:51:00
受贿5423万余元,济宁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苏金森一审被判十三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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