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举牌?
为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防止大户操纵股价,《证券法》规定,投资者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达到5%或者5%的整数倍时,应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以公告,并履行有关法律规定的义务。也就是说,举牌能让持有股份到达5%的股东在市场上被公开查询,为其他股东投资提供参考。
二、举牌有什么好处和坏处
(一)好处
1、向市场发出公司的“向好”信号
股市举牌对股票是利好消息,它通常意味着股东看好公司的发展前景,举牌成功后,通常股价会上涨,并且伴随着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吸引更多优质资金,使公司的资产结构更加合理。
2、刺激股价上涨
股票被举牌说明有人看好这支股票,这种“看好”会带动股价短期内快速上涨,甚至引发大股东争夺控制权,进而引发一波更大的涨幅,但是股价最终会稳定在一个范围内。
3、抛售压力小
抛压,就是指股票价格上涨到一定阶段后,抛售股票兑现,压缩股价进一步上涨的空间,股票举牌会使股价上涨,如果股东在股价一上涨就抛售股票,不仅会增大抛压,对公司的发展也带来风险,但是法律规定,举牌后投资者的股票在六个月内不能买卖,减少了股东的抛售压力。
(二)坏处
1、恶意举牌行为
有的投资者会恶意举牌来抢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有可能导致股票短期内价格不稳定,并且有可能会导致股票价格持续下跌。
2、“举牌救股”要三思
有些业绩较差的个股,就算是在举牌后,也是很难改变局面的,如果个股本身的业绩、利润情况救不好,业绩利润太差,举牌后也有可能导致股票下跌。
3、主力出货
主力出货是指以基金、券商、保险、信托、私募、大户联合等为代表的,能够主导股价走势或者能够对股价走势产生较大影响的资金在拉高股价后,有计划、有策略地、或者分批或者集中性卖出股票的行为。
一些主力也会利用个股的举牌信息来进行出货,即利用举牌消息,在上方派发手中的筹码,即有目的、分期分批的减仓,从而导致股价下跌。
三、举牌中哪些坑不能踩?
1、 私募违规举牌
私募基金不同于公募基金,限制少,操作灵活,门槛高,容易通过手握巨资违规操纵市场,踩监管红线,私募行业应当遵守《证券法》的相关规定,不要违规举牌。
【典型案例】百亿私募阿巴马资产违规举牌上市公司
2022年8月31日晚间,三雄极光公告表示,阿巴马资产在5月16日至8月2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增持三雄极光无限售流通股1490.2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2%,构成“举牌”。不过,阿巴马此次大举增持引起了监管机构的关注,并且在举牌后收监管函。
监管函中指出,阿巴马资产在合计持有三雄极光股份比例达到5%时,未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停止买卖三雄极光的股票。这一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需充分重视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问题的再次发生。
2、积于忽微,规避举牌
部门投资方为了降低收购难度,会采取拉拢多方交易、隐瞒同一控制关系,一点一滴收购股权至累计超过5%的比例等方式企图规避举牌义务,这种做法是不可取的。
【典型案例】上海新梅案
上海新梅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梅”)于2003年借壳上海港机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013年7月,上海开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前副总经理王斌忠关注到上海新梅及其大股东筹划重组的种种动向,认为该股票具有投资价值,开始逐步买入上海新梅股票,并通过其在集团公司副总管理投资的便利,推荐和实际控制兰州鸿祥等一致行动人的账户购买上海新梅股票。2014年6月6日,兰州鸿祥、兰州瑞邦、上海开南、上海升创、上海腾京、甘肃力行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以下称“‘开南系’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海新梅63523486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4.23%,成为上海新梅第一大股东。
然而,“开南系”一致行动人的收购行为却在信息披露上出现了问题。2015年1月20日,宁波证监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王斌忠通过‘开南系’一致行动人买入上海新梅股票,在上海开南账户组合计持有上海新梅股票分别达到5%及10%时未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责令王斌忠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的罚款。
四、萍论
1、 投资者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达到5%或者5%的整数倍时,负有举牌的义务,举牌一方面能让股民了解公司的前十大股东,另一方面能助企业吸纳优质资金,实现资产重组,并且其抛售压力较小。
2、 企业要注意投资者会恶意举牌来抢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导致股票短期内价格不稳定,并且有可能会导致股票价格持续下跌,对于那些业绩较差、利润较低的股票,通过“举牌”来救股前要三思,因为有些股票即使举牌后也有可能会下跌。
3、 要注意一些主力也会利用个股的举牌信息来进行出货,即利用举牌消息,在上方派发手中的筹码,即有目的、分期分批的减仓,从而导致股价下跌。
4、 举牌要遵守市场监管秩序,不能踩法律红线,对于私募违规举牌和拉拢股东一致买股从而积于忽微,规避举牌这类行为要坚决抵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