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出户口需要以下手续:
向原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提交一份书面申请,并填写《入户申请表》。这个申请表一般会在派出所现场提供,你只需要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即可。
提交申请后,原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会对你的申请进行审核。他们会核实你的身份信息、迁移事由以及是否符合迁出地的相关规定。如果审核通过,他们会签发《迁移证》。这个许可证是你办理后续手续的重要依据。
拿到《迁移证》后,你需要携带《迁移证》和你的身份证、户口本回到原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原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会注销你的户口,并给你发放《迁移证》。
最后,你需要携带《迁移证》和你的个人身份证明前往迁入地的派出所进行户口登记。在登记时,你需要提交《迁移证》、身份证以及可能需要的其他证件(如结婚证、房产证等)。迁入地的派出所会为你办理新的户口本,至此,你的户口迁入手续就完成了。
特殊情况
未成年人迁移户口:如果涉及未成年人迁移户口,则需要户主同意。
特殊情况:对于入籍、归国定居、复员转业退伍、刑满释放或解除劳教人员、民政部门收容安置的无家可归者等特殊情况,他们无需提供准迁证和迁移证,可以直接凭相应的证件办理落户、入户手续。
注意事项
确保所有提交的材料真实、完整,以免因材料不全或虚假而耽误办理进程。
在办理迁出手续时,需要交回原户口本,并领取迁移证明。
迁移证件的有效期一般为30天,申请人需在此期限内完成迁出和迁入手续。
希望以上信息对你有所帮助。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咨询当地的公安机关或户籍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