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常识
您的位置: 首页 > 常识 >

招标监督部门有哪些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4:14:13    

招标监督部门包括:

市发展改革部门:

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政策,具体项目的招投标监督、执法和行政检查工作。

市建设、交通、水务部门:

按照职责分工对全市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区级发展改革部门或区政府另行指定的一个行政部门:

统一对本区的招投标活动实施综合监督。

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

指导和协调全国招标投标工作,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商务等部门:

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有关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

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招标投标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财政部门:

依法对实行招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实施监督。

监察机关:

依法对与招投标活动有关的监察对象实施监察。

这些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