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跨市抓人的时间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它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案件的紧急程度、嫌疑人的行踪掌握情况、两地公安机关的协调效率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等。
外地警察到本地抓人,一般在二十四小时内带走,并移送拘留所。同时,会通知嫌疑人的家属或所在单位。
异地执行刑事拘留的时间从抓获地宣布刑事拘留时开始计算。临时寄押和押解在途时间都计入刑事拘留期限内。如果无法及时押解回管辖地,应在宣布拘留后24小时内送至抓获地看守所。
公安机关决定立案侦查后,可以根据案情需要决定抓捕时间,没有具体时间规定。立案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有犯罪事实,并且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在紧急情况下,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可以先抓人再补办手续。
公安机关在拘留后的3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人民检察院在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3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综上所述,警察跨市抓人的时间从几小时到几天不等,具体取决于案件的复杂性和公安机关的处理效率。家属和嫌疑人应当积极配合警方调查,并相信法律的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