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肥,存在多种形式的贷款诈骗行为,以下是几个典型案例:
2018年,被告人汪大军租用合肥大学城附近住房,虚构投资公司伙同恶势力犯罪团伙,对100多名大学生实施“套路贷”诈骗犯罪,诈骗金额超过100万元。最终,汪大军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追缴财产发还被害人。
2018年,合肥警方破获多起“套路贷”涉黑涉恶案件,打掉10个涉嫌诈骗的“套路贷”团伙,抓获涉案人员100余人。
2014年,贵州小伙因轻信“徽州贷”高利息承诺而赔光钱财,最终跳楼自杀。蜀山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破获此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及全国3000多人,非法吸收存款2亿余元。
2019年,合肥一“美容贷”诈骗团伙以高薪招聘礼仪模特为诱饵,诱骗年轻女孩贷款进行整容,再从美容医院业务代理处拿取高额返利。多名女孩被骗后,不得不自行承担高额整容费用。
这些案例表明,合肥地区存在多种贷款诈骗行为,包括套路贷、徽州贷和美容贷等。这些诈骗行为不仅给受害者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还涉及到了扫黑除恶的问题。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建议公众在申请贷款时,务必选择正规金融机构,并仔细阅读合同条款,避免陷入诈骗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