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贷款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玩忽职守或滥用职权,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以下是一些具体的违规贷款情形:
违反大额贷款应当抵押担保和大额贷款审批权限的规定,将大额贷款分解成多个小额信誉贷款,由大额贷款客户收集小额信誉贷款客户信息,编造小额信誉贷款申请书、贷款调查报告,虚拟贷款资料,发放贷款。这种行为在农村信用社中较为常见。
明知借款人和实际用款人不一致的情况下,发放冒名贷款。
未按规定对借款人借款用途、还款能力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违反贷款发放流程,发放贷款。
在担保人未到场的情况下办理贷款手续,未对担保人身份进行调查核实,违规发放贷款。
杜撰与事实明显不符的授信报告,而发放贷款。
超越、变相超越权限或不按规定流程审批贷款,未按办法规定签订借款合同,与贷款同比例的项目资本金到位前发放贷款,未按办法规定进行贷款资金支付管理与控制。
致使贷款逾期未收回。
如虚构贷款用途、伪造购货合同等,以获取贷款。
这些行为不仅违反了金融法规,还可能触犯刑法,导致金融机构和涉事人员承担法律责任。金融机构和信贷人员应当严格遵守贷款发放的法律法规和内部规定,确保贷款业务的合规性和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