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韩国国籍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彩色相片(3.5㎝×4.5㎝)1张。
本国(无)犯罪记录证明书
。推荐书:
1名以上。
本人或亲属可以独立维持生计的证明资料,如银行存款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在职证明等。
包括入国籍申请者的父母、配偶、子女、已婚或未婚、领养等有关身份的证明资料各1件。
如果入国籍申请者的姓名标记成韩国式发音而非原地音,需要提交证明是韩国籍中国人的中国发行公文。
如果入国籍申请者更改原出生年月日,需要提交相关内容的本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发行证明书。
法院通报的亲笔通报书。
需要翻译成韩国语并填写翻译人的姓名及电话。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材料,并按照要求提交给相关的出入境管理事务所国籍科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