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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要走什么程序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1:26:41    

拘留的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拘留的决定

公安机关依法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由承办单位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

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案件,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并通知公安机关执行。

拘留的执行

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按指印。被拘留人如果抗拒拘留,执行人员有权使用强制方法,包括使用戒具。

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时,应当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通知家属或单位

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应当在24小时内将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讯问

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拘留期限

拘留的期限通常为十五日以下,自拘留决定书送达被拘留人之日起计算。拘留当日计算为一日。

拘留决定书的制作及送达

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应当制作决定书,决定书应具体引用法律条文,与被拘留人的违法行为相对应,并送达被拘留人。

被拘留人的移送及看管

人民法院决定采取拘留措施后,由司法警察将被拘留人送当地公安机关看管,实践中一般移交当地拘留所看管。

这些程序确保了拘留措施的合法性和正当性,保障了被拘留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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