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即使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解除劳动合同,也应当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因此, 公司没签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离职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此外,如果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情况,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提前通知,并且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
建议:
1. 劳动者在离职前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以确保顺利离职并维护自身权益。
2. 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并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3. 劳动者在离职过程中应保留好相关证据,如书面通知、交接记录等,以备不时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