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辞职需要提前 30天向企业提交书面申请,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这是根据《会计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同时,《劳动合同法》也规定,劳动者从单位辞职提前30天书面告知即可。
因此,建议会计人员在决定辞职前,提前30天向企业提交书面申请,并确保工作交接顺利进行,以符合法律规定和企业的离职流程。
高质量发展看中国|解码“兴宁鸽”⑥智慧领航 构筑产业新峰
2025-09-10 14:15:00
洛阳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题培训活动举行
2025-09-08 09:24:00
辽宁最新发布!关于开展领取工伤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
2025-09-04 11:14:00
整治农村高额彩礼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2025-09-02 10:34:00
双巨头齐发力!可口可乐+百事食品的“快乐”即将出厂!
2025-09-01 10:32:00